第四百九十章 胡搅蛮缠-《覆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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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欧阳逸:“被告有手套吗?”

    物证组: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欧阳逸点点头,面向陪审团:“也就是说,被告在房间完全黑暗的情况下杀死了死者。并且没有开灯检查死者生命体征。”

    诸葛明道:“这个问题我可以回答。这个别墅区几乎没有人入住,所以南郊派出所的巡警加强了这一带的巡逻工作。巡警们很清楚哪家别墅有人。如果开灯,会导致巡警怀疑,进而敲门询问。”

    欧阳逸道:“大家看地形,这个房间的灯即使打开,不仅有窗户窗帘遮光,而且窗户的位置是后院,还有围墙遮挡。巡警根本看不见。”

    诸葛明道:“对,从物理条件上来说,即使开灯巡警很难发现。但是有些人做贼心虚,或者说他们很谨慎,不会去冒这个风险。”

    欧阳逸:“那我就不明白,为什么洗手间的等是开着的?洗手间窗户和房间窗户方向一致。洗手间使用毛玻璃,没有窗帘,其透射率更强。被告担心房间的光线被巡警发现所以不开灯,却不担心洗手间的灯被巡警发现?我再介绍一下被告,被告人称小神探,其在岗五年时间,破获重特大案件八起,特大案件十多起,其中还包含全国震动的献金案,寺长贪腐案等。且不说别的,最少说明被告的智商在及格线之上。怎么会一边担心灯光被发现,一边又不担心灯光被发现呢?”

    诸葛明道:“这种情况看似矛盾,实际上很好解释。我承认状态最佳时候,被告是一位高智商人氏。但是查询被告记录就知道,被告并没有真实的杀人经历。在杀害死者之后,被告情绪波动影响了其的判断,被告忘记了灯光会吸引巡警注意,所以在杀人后去洗手间冲浴时打开了洗手间的灯。”

    欧阳逸思考怎么接话,曹云站起来道:“检控官你很有意思。刚开始我们讨论的是客观细节,客观证据。当客观证据不利检方的时候,检控官和我们讨论起了情绪。是不是情绪不利检方,检控官还要和我们分析男女呢?”

    曹云面向陪审团:“请注意,我们现在辩证的是案发现场,是技术上的辩证。检控官却主观去分析被告的情绪。这不仅是偷换概念,而且根据法庭规定,如果是在辩证主观意识等非技术证据时,一方询问,另外一方不得故意打断。现在我不清楚控方是不是真的明白法庭规则,诸葛明,你是不是有后台?你这样的人竟然能当全唐第一检控官,我实在是难以想象。”

    诸葛明努力挤出点笑容:“容我解释,我只是向辩方律师解释为什么存在开灯的矛盾,属于现场技术辩证。”

    曹云看了眼欧阳逸。争取到足够时间的欧阳逸问:“证人,请问洗手间的灯开关是否有发现?”

    物证组回答:“和房间开关基本一致,没有指纹,没有水渍。”

    欧阳逸道:“刚才控方说明,杀人之后,被告情绪波动,对事件判断失去一定思考能力。但是让人惊讶的是,失去了判断能力,没有携带手套的被告,怎么开的洗手间的灯?”

    诸葛明:“自然是开完灯后,拭去了开关上的指纹。”

    曹云鼓掌:“说的太好了,简直是耍流氓。开灯矛盾你说被告丧失了判断能力,洗手间开关矛盾,你又说被告具备判断能力。你是被告肚子里的蛔虫啊?”

    诸葛明:“我只是……只是说明不排除这样的可能。”

    欧阳逸:“我们整理一下,控方的意思是,被告担心灯光被巡警发现,在房间没有开灯的情况下射杀了蒋寒月。接着被告打开洗手间的灯,擦拭了洗手间灯开关的指纹,进入洗手间全身冲洗。且不说这个说法牵强,到现场的巡警证词表明:洗手间的灯一直都是开着的。被告不关洗手间的灯,又不开房间的灯……怎么解释呢?请检方解惑。”

    诸葛明道:“灯只是一个小细节……”

    曹云:“证人,他意思是你们的工作根本不重要。”

    诸葛明:“我没说。”

    曹云:“物证组,法医都是细节工作者,你却说只是一个小细节。你当着两位专业人氏的面,恶毒的诽谤他们的工作贡献,你好意思吗?你要脸吗?”配合节奏拍桌子。

    诸葛明忙道:“我不是这个意思。”

    曹云追问:“ok,那灯和开关是不是只是小细节?”

    物证组:“我们物证组会尽可能的还原案发现场,对所有的微小细节进行全面的,专业的调查。在我们眼中没有不重要的细节。谢谢。”

    草!泥!马!

    诸葛明硬是挤出一点微笑:“我认为法证人员工作非常重要。我的意思是,开关和灯并不能说明什么。也许之前开了灯,也许之后开了灯,也许不用手指开灯。比如用硬物触碰,也可以开关灯。所以……所以细节虽然重要,但是并不能说明被告没有杀人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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