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九十章 泰国行(上)-《覆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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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镜头对镜妻:“我和他先谈事。”

    镜妻亲吻下镜头的脸颊,对曹云行礼后告辞。

    “不理解。”曹云目送镜妻离开:“据我所知,无论是东南亚,还是南美,印度……这些国家的大户人家,都会让自己的儿女掌握英语。虽然泰式英语很牛,但好歹还是英语。”曹云一朋友在英国留学多年,一口标准的伦敦腔。第一次去泰国由自行后,他对自己所学的英语产生了怀疑,因为他发现自己和当地会英语的人交流之间存在语言障碍。

    镜头道:“她是穷人家出生的孩子。”

    “那……”

    镜头:“她嫁给了这个庄园的主人。结婚当天,八十多岁的主人为了表示自己的雄风,吃了几片药后,当场死了。我帮她找了最好的律师,由于药片是遗嘱指定继承人主人儿子所拥有。最终儿子去坐牢了,坐牢没几天就被因为被卷入监狱斗殴,挂了。美人和家产我就勉为其难的收了。”

    曹云竖大拇指:“厉害。”

    镜头:“这可是白毛女的故事。一位妙龄少女被迫嫁给一位老头,所不同的是,白毛女没遇见我,所以毛白了。她遇见了我,从此过上快乐和幸福的生活。没点手段,怎么收拾这么大的产业。”

    曹云:“什么产业,种田?”

    镜头:“泰国产业就是种田,你看我庄园周围这么多农田,一年三熟。泰国米在东唐的信誉不用的,价格多少你应该很清楚。”

    曹云剥香蕉:“资料都给你了,怎么看?”

    镜头把大墨镜放在一边,打开桌子上的雪茄盒,边剪边道:“看了资料之后,我当时很惊奇,怎么会有比我还牛的人。叶澜等我先不管。我先说这个案发现场,如果是诬陷,布局者是真厉害。”

    曹云道:“越三尺在昏迷状态。”

    镜头不置可否:“我想到第二个可能,会不会就是越三尺枪杀的蒋寒月?现场太真实了,各种细节无懈可击。客观来看,从血液喷溅、硝烟覆盖等都说明当时房间内人很少。”

    镜头先举例说明蒋寒月后背墙体的血液喷溅。按照现场来看,有人扶住越三尺,开枪杀死站立的蒋寒月。这个假设是曹云辩方唯一的,越三尺无罪的假设。但是这个假设和现场矛盾很多。

    越三尺是昏迷,必须有人控制越三尺朝蒋寒月掏枪和开枪。

    物证人员在地面采集了硝烟反应,硝烟反应是朝开枪者喷射,地面硝烟分部说明,阻挡硝烟的只有一个人。

    那么只有最后一个可能,有人从后面抱住越三尺,让越三尺保持站立,掏枪出来,射杀蒋寒月。这个情况是符合现场的,但问题又绕回来,一个人控制越三尺完成这些动作需要一定时间,蒋寒月为什么没有反应?

    蒋寒月周边的血迹喷溅说明她是一个人站立。作为尸体的蒋寒月其身体内未查处任何可疑药物残留。

    镜头:“我的看法,就是越三尺掏枪杀人。或者……”

    曹云问:“或者?”

    镜头道:“有一个可能是可以布置成这样的现场:那就是蒋寒月送死。有人掏出越三尺的枪械,将越三尺从后面抱住,完成证据中的射击高度。让越三尺拿枪,帮助其扣下扳机。这样一来会有个麻烦,越三尺用左手,后面抱住越三尺的人应该也用左手。如果是越三尺杀人,她左手臂上的衣服会布满硝烟。如果不是越三尺杀人,左手臂有部分被遮挡,测不出硝烟。”

    镜头道:“这就是为什么要把越三尺扔到洗手间去冲洗的最重要原因,目的是破坏唯一的证据。如果是蒋寒月求死,一切可以说得通,并且布局水平并不高。如果不是蒋寒月求死,那必然是越三尺杀人。”

    曹云问:“我基本肯定是诬陷,现在这个情况有办法破局吗?”

    镜头道:“生命是美好的,一个人就算有死志,在死前也必然会留下很多痕迹。比如遗嘱,比如电话等。但是这级别的人求死,是不可能留下实质证据,因为这可能会导致自己的死毫无价值。”

    镜头道:“我认为你的分析是对的,对方不杀越三尺,是要逼迫越三尺交出一些东西换取越三尺的由自。进一步分析,蒋寒月为什么求死?越三尺和蒋寒月暗中来往数月之久。有没有可能是越三尺从蒋寒月处拿到了重要物品,逼的蒋寒月只能求死。”

    镜头:“你坚持越三尺被诬陷,那么必然是蒋寒月以死明志。破局的办法?从现场情况看,我找不到破局的办法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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