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97话 卢克警醒1-《时空门之殖民建安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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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逼的霓虹各大企业,不得不,各自,在企业内部,成立新的,人才无法集中的新部门,来勉强应付。

    …

    …

    OK~

    说了半天“聘任时效”的问题。

    回过头,咱看看,为何,绝大多数穿越众,会把这个现代人应该具备的基础常识,给遗忘了呢!?

    嘿嘿!

    原因太简单了。

    因为但凡与“建构者公司(集团)”签了聘用协议的穿越众,大家在签约时,都同时签署了“三份”不同的文件。

    而且出于保密需要,大家,只能与猎头或HR,口头谈论、了解合同的具体内容,而看不到合同,被密封的部分。

    说白了,同意,就签名。

    害怕遭遇不让看见的霸王条款,那就不签。

    所以理论上,大家,都仅仅大概知道自己到任的岗位,至于岗位具体的工作范围,则还得等上岗后,由高级负责人说明。

    涉及具体的任期…

    嘿嘿~

    没有任何人能说清楚!

    真要是较真,非得搞清楚自己的合同有效期,那就请移步HR部门,通过自己的职员编号查询。

    从去年二次穿越后开始计算,HR部门,总共受理过相关查询的案例,一共不超过一百位。

    卢克~

    就没查过!

    不过卢克听说过传闻,貌似自己的顶头上司,也就是梅根的合同期限是新时空的四年,四年后,若唐颂缘仍旧是董事长,那么,合同自动续约…

    (新时空的四年,换算成原时空的时间,七个月不到)

    所以卢克猜测,自己的合同应该也是四年。

    一朝天子一朝臣的概念,古今中外,只要是现代智人,都自带这种认知逻辑。卢克也不例外。

    WOW~

    重点来了。

    对于卢克,或者对于绝大多数穿越众来说,合同到期是一回事,愿不愿意留在新时空,那又是另一回事。

    根据卢克的了解,离职后的穿越众,是可以优先选择在新时空定居的!而且,如果在必要的时候,也会被公司优先返聘!

    就算不是正式员工了~

    可起码也算顾问。

    再说了,卢克知道,除了军职人员可能没有限制外,其他,大部分文职员工,包括家属,都被另一份协议给限制了…

    刚才不是说了么。

    穿越众每个人来新时空之前,都签署了三份,只露出签名位置的“聘用协议”么~

    这里面有一份,就是规定,来到新时空的穿越众们,如果没有不可抗力的因素,那么,至少需要在新时空呆十年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即便合同到期,其他人,也得在新时空,以力所能及的方式,活十年才行。相当于原时空外派他国两年不到。

    放眼现在来看,从穿越当天算起,至今,也不过才过去了8个多月而已…距离十年之期,远着呢!

    再加上…

    穿越众们大多都忙的脚不沾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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