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“让侯爷见笑了!” 吕布叹了口气,迎着刘峰进府之后,苦笑着道: “某现在可是有些后悔了,早知道当一个刺史这么累,还不如在侯爷麾下当个武将来的痛快。” “哈哈,奉先这说的是哪里的话!” 笑着拿手点了点头吕布,刘峰一脸不信的道: “谁愿意放着一洲刺史不做,反而想当一个武将的?” …… 有些东西, 在没得到的时候,整天念念不忘,想的痴狂。 可一旦真的得到了, 在过了兴奋期之后,反而会觉得索然乏味。 就比如现在的吕布! 在丁原手下的时候,他只是雁门的骑都尉,每天的工作就是去塞外转悠转悠,然后回来就能花天酒地。 唯一令他烦心的,就是俸禄不怎么够花! 所以, 他想要升职,想要拿更高的俸禄,这样才能更痛快的去花天酒地。 然而, 自从他认识刘峰之后,吕布的目标就变了。 钱算什么?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,最重要的是要有权! 所以, 他更想升职了! 他渴望掌控更大的权利! 于是, 在刘峰半威逼半利诱的情况下,他搬倒了自己的义父兼上司,成功上位! 只不过... 如愿以偿坐上刺史之位的吕布,度过了最开始的兴奋期后,却有些乏味了。 每天除了那些处理不完的公文外,就是各地官员来访,简直连一点自由的时间都没有。 “这有何难?” 听着吕布的诉苦,刘峰毫不在意的摆了摆手。 “若是不想整天被公务压身的话,招募个幕僚不就行了?” “你只需要每天呆在家里会会客,聊聊天,闲来没事带兵出去溜达溜达,多好!” “哪有那么简单啊!” 叹了口气,吕布那本就憔悴的脸上,更加显得郁郁了。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,不当家不知柴米贵! 以往丁原当刺史的时候,他还埋怨过丁原,并州这么大,为什么不多组建一些军队。 可等到吕布自己做刺史的时候,却恨不得把刘峰送来的两万骑兵,再给他打包送回去。 真的养不起啊! 并州本就不是什么富饶之地,前段时间又刚被丁原被败去了五十万两黄金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