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前男友你好,这是我现任-《隔壁那个饭桶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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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吃饭哪,别提了。今儿公司行政部聚餐,我们总裁办的人也去了,谁知道在饭店遇上吴总了。现在吴总在包间里和行政部的美女们把酒言欢呢!你说他脸皮怎么那么厚呀,别人就是客气一下,他也真好意思坐下。还让我给他挡酒,不要脸!”

    “你给他挡了?”

    “能不挡吗?我不喝谁的酒也得喝他的呀。”

    又和蓝衫聊了一会儿,小油菜挂了电话回到包厢。虽然背地里说吴文不要脸,但是当着他的面,她依然是极尽谄媚之能事,完全是不要脸的典范。

    其实她也没帮吴文挡多少酒,在座的人有好几桌,没人有资格灌吴文酒。小油菜坐在大boss身边,拿一双干净的筷子偶尔给他夹点菜,然后扭过头跟身边一个实习生聊天。实习生把小油菜当前辈,说话特别客气,导致小油菜自我感觉良好,当然了,顺便吹一吹牛是在所难免的,这是她的老毛病了。

    吴文一边跟别人说着话,一边竖起耳朵听小油菜胡说八道。这姑娘一朝开了窍,嘴皮子特别利索,噼里啪啦的,小鞭炮一样。但是她说话不着调,总是把人逗笑,简直天生自带了说相声的技能。

    吴文特别想把她捆起来送给德云社。

    吃完了饭,小油菜跟随众人走到外面,在“坐地铁”和“打车”之间纠结了一会儿。总裁办主任走过来,晃着车钥匙对她笑道:“采薇,我送你回去吧?”

    小油菜眼睛一亮,刚要答话,吴文在不远处喊了一声:“肖采薇,你跟我走。”

    一句话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。小油菜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到他身边,吴文带着她去了停车场。都走出去挺远了,小油菜回过头,看到她的同事们还在遥望她。

    直到坐上吴总的车,小油菜还觉得像是在做梦,她神情恍惚,问道:“吴总啊,你是不是看上我了?”

    吴文挺无语的,这姑娘怎么一点也不矜持呢!他打开顶灯,看着小油菜,说道:“你想多了。”

    “还好还好,吓死我了。”小油菜拍拍胸口,差一点以为要和乔大神争风吃醋了,艾玛太可怕了。

    她的反应让吴文有那么一点点不适应。他好像也没差到哪里去吧?为什么会让她怕成这样?

    小油菜问道:“那么吴总,您现在是要送我回家吗?”

    吴文不答反问:“听说你很会唱歌?”

    “呃……没有!”

    “从小就是歌唱团的主力?梦想是当歌唱家?”吴文把刚才从小油菜那里听到的话都翻出来了。

    小油菜囧了囧,这人怎么这么不上道呢……

    吴文继续说道:“还会唱很多很多英文歌?”

    “咳。”小油菜不自在地掩嘴,“这些话您就当笑话听吧……”

    吴文却不依不饶:“来吧,唱一首!”

    “唱什么呀……”

    “唱首英文歌,除了生日歌和字母歌,其他的随便来。”

    我哪会唱英文歌啊!小油菜有点羞愤,还不敢反抗,她别过脸去不看他。

    吴文发现,虽然他老说他弟闲得慌,但其实他才是闲得有病的那一个。平白无故地老跟一个小姑娘过不去,非要看人家难堪,他才心里舒坦。不就是差一点被她强了吗,有什么大不了的……

    虽然不停地在心里反思自己的罪恶,但是他嘴上依旧很邪恶:“快唱,不唱不让下车。”

    小油菜无奈,搜肠刮肚,终于找到一首勉强能和英文搭上界的,于是打着拍子唱起来:“大河向东流呀,potato呀tomato呀……

    肚子饿了一声吼呀,一人一个potato呀……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一曲完毕,她被吴文赶下了车。

    魔声入耳,余音绕梁。虽然人被他扔了,但这首神曲在吴文的脑中挥之不去,第二天他去找乔风吃饭,在乔风的厨房里看到洗干净的土豆时,他拿着一颗土豆想也不想就开唱:“一人一个potato呀……”

    乔风用一种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他哥。

    吴文脸一黑,捧着potato仰天长叹:“我好像被洗脑了!”

    乔风把土豆抢过来,又仔仔细细地洗了一遍,他觉得他哥很碍眼,所以客气地请他离开。

    吴文却死赖着不走。

    他靠在一旁,对乔风说:“我今天来是要问你一件事。”

    乔风低着头,用菜刀在土豆上比画,头也不抬地问道:“什么事?”

    吴文一脸的八卦之光,问道:“你跟蓝衫,你们俩到底怎么回事?”

    “她在追求我。”

    虽然早就知道自家弟弟跟蓝衫之间有猫腻,但是听到乔风亲口承认,吴文还是有些惊讶。惊讶过后他又觉得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,他弟本来就是一朵奇葩。这世界上很少有男人仅凭一张脸就能吸引姑娘们排着队追求,乔风做到了。所以蓝衫喜欢乔风,这再正常不过了吧?

    那么乔风呢?

    吴文看到乔风神色淡定,感觉情况不太乐观,他问道:“那你答应她了吗?”

    乔风摇摇头: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吴文有点遗憾:“拒绝了吗?”

    “拒绝过一次,不过她还在努力尝试。”

    好吧,这至少算个好消息。吴文忍不住搓了一把下巴:“我求求你了,你就谈一场恋爱吧,整天这么宅下去,别再憋出病来。”

    乔风低头没说话。

    吴文又道:“要是觉得女人不合适,你找男人也不是不可以。我已经问过咱爸跟咱妈的意思了,他们都表示绝对尊重你——”

    乔风眉头微皱,手中的菜刀狠狠往木质案板上一剁。刀尖儿斜钉入案板,宽大的刀身以刀尖为支点,颤巍巍立于案板之上。刀背黑如墨,刀刃白如雪,寒光潋滟,闪亮得让人睁不开眼。

    乔风抬起头,斜斜地扫了吴文一眼。

    吴文摆摆手:“行了行了,我才懒得管你那些破事,你爱喜欢谁喜欢谁。”说着赶紧撤出厨房。

    回到客厅,吴文仔细回味刚才和乔风的谈话,突然像是抓到了什么。他眼睛一亮,掏出手机给远在岛国的父亲发信息:老吴,我觉得这次有门!

    蓝衫要给乔风进行一个装×急训。她觉得吧,乔风这个人当花瓶还可以,但是张嘴很可能露馅儿,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这小天才的脑回路。

    “你要扮演的是一个帅气多金又深情的男朋友,有了这三点,绝对秒杀杨小秀。”

    乔风坐在沙发上,像是听课的乖宝宝一样,还开着一台手写笔记本电脑,他认真地在电子笔记上记下来:“帅气,多金,深情。”

    蓝衫点头:“帅气这一点你不用操心。下面我们来谈一谈怎样装成一个有钱人。”

    乔风纠正她:“我本来就是有钱人。”

    “啊?抱歉抱歉,我忘了。”

    这不能怪她。作为一个有钱人,乔风活得实在是太节能减排了,一点也不像个大款,跟他待久了,很难去特意关注他的身家问题。

    怎样打造此人身上的土豪气质,与此同时又不能壕成暴发户,这是一个问题。蓝衫问道:“你有手表吗?”

    乔风晃了一下手腕:“有。”

    蓝衫很是嫌弃:“不要这种,像初中生戴的。”

    乔风有点郁闷:“这是光动能电波表。”

    除了最后一个字儿,前面的全没听懂,这坚定了蓝衫对它的否定。她问道:“有别的吗?”

    “有。”乔风从抽屉里取出好多盒子来,在蓝衫面前一个一个打开,给她过目。

    蓝衫看得两眼发直:“大哥,你有劳力士有江诗丹顿有这么多好东西……可是你手上戴的那是个什么玩意儿啊?”

    “光动能电波表。”

    懒得理他。蓝衫心情激动地把一块块名表拿出来,她拿得小心翼翼,生怕玷污它们似的,她疑惑地问道:“你既然不戴,买它们干吗?”

    “有些是我妈买的,有些是我哥买的。”

    “唉,真是一群可怜的小家伙。”不能见天日也就算了,抽屉连个锁都不给上一下,太不尊重咱们奢侈品了。

    蓝衫感叹着,拿起一块,戴在手腕上。男款的手表戴在她的腕上显得又大又笨,还松松垮垮的,但是蓝衫依然很高兴,她觉得自己的整个手腕都跟着升值了。

    她又接连戴了两块,戴完之后自我感觉非常棒,她举着手臂在乔风面前晃悠:“现在我这条膀子值好几十万了。”

    乔风在一旁安静地看着他,目光温暖:“你喜欢的话,可以拿去玩儿。”

    “不要,都是男式的。而且这么贵的东西,万一弄丢了,我只能卖身偿债了。”

    乔风的眉角微不可察地跳了一下。

    蓝衫突然想起一事:“那什么,我能把你窗前那块波斯地毯拿回去玩儿几天吗?”

    “不能。”

    切,小气!

    蓝衫从那一堆可怜的小家伙里面挑出一块最土豪的劳力士:“到时候你就戴这一块,我根据这块表给你搭衣服。”

    乔风不肯接:“我还是喜欢我的光波表。”

    蓝衫一瞪眼:“不许戴。”

    “哦。”

    她又说道:“除了穿着,还有言谈。你跟人谈话的时候不要开口量子闭口计算机的,可以聊聊投资啊,聊聊高尔夫啊,马术啊,这些有钱人的基本话题。”

    “这些我都不懂。”

    “没事儿,反正你又不用长谈,一会儿我教你几句,够应付的了。”

    接下来蓝衫向乔风传授了一些基本的装×技巧,乔风一直在看着她。蓝衫说完之后,迎着他淡如水的目光,她有点不好意思,问道:“我是不是挺虚荣的呀?”

    “不是。”

    她低头说道:“你不觉得我很物质吗?特别看重钱。”

    “女人都喜欢钱。”

    这话怎么听着那么不对劲呢?蓝衫奇怪地看他:“你好像有点愤世嫉俗哟?”

    “我不是这个意思。”他摇头,组织了一下语言,和她解释道,“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,雄性动物一生都致力于对异性交配权的争斗之中。雌性动物会根据雄性动物的竞争力来进行遴选,这是为了更好地生存和繁衍后代。无论是雄性的竞争,还是雌性的挑选,都符合自然法则。”

    蓝衫听得头大:“你要跟我讲动物世界吗?”

    “人和动物是一样的,女人爱钱,既是自然法则,也是社会法则。因为从总体上来看,有钱的男人往往比没钱的男人更具有竞争力,或者也可以这样说,有竞争力的男人往往能获得更多的金钱。雌性动物肩负生育和抚养后代的任务,它们本能地需要更充足的物质条件来获得安全感,这是对后代健康成长的保障。所以女人爱钱,天经地义。”

    蓝衫觉得自己的世界观再次被神奇的科学刷新了,她问道:“那你的意思,人和动物没区别了?”

    “有区别,”他静静地看着她的眼睛,眸光温润,“人类有爱情。”

    杨小秀的婚礼布置得别具一格,仪式现场在室外一个大泳池的边儿上。新人们在台上举行仪式,宾客席在泳池对面。现场的装点以纯洁的白色和活力的浅绿色为主,间有红色和粉色的点缀,很漂亮也很浪漫。

    用餐的方式是自助,现在还没开餐,所以桌上只摆着些酒水和喜糖。乔风从喜糖盘子里翻腾了一会儿,挑了两颗,旁若无人地要剥开来吃。

    蓝衫及时制止了他:“帅哥,要记住你现在是高帅富!不要吃糖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没吃过这种。”

    蓝衫把他手中的糖果拿过来装进包里:“回家再吃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离开了糖,乔风很快变回了酷酷的模样。

    这样一个酷帅又多金的小哥,很快吸引了一大票人的注意。

    两人差不多是踩着点来的,这会儿仪式马上要开始了。他们俩落了座,隔着一个游泳池往台上看。蓝衫碰了碰乔风的肩膀,问:“感觉新娘怎么样,漂亮吗?”

    乔风认真看过之后,特别真诚地回答:“比你差远了。”

    蓝衫乐了:“这小嘴,越来越甜,来,奖励一颗糖。”说着,从包里摸出刚才收缴的糖,自己亲手剥了送到他嘴边。

    乔风一直定定地看着她的眼睛,她把糖块抵到他唇上时,他张嘴含住,晶亮温润的眸子浮起点点笑意,宛如一池春水映照梨花。

    “好吃吗?”

    “甜。”

    仪式结束之后,蓝衫和乔风随意溜达着。

    现场的自助餐基本都是冷餐,没什么热菜。蓝衫的胃口被乔风养刁了,对这些东西吃不习惯,也就没吃多少。酒水倒是不错。她端了一杯鸡尾酒,乔风拿了一杯带小雨伞的橙汁,两人喝得有滋有味。

    蓝衫好奇地问乔风:“你为什么从来不喝酒?是因为对酒精过敏吗?”

    “不是,我喝过酒之后脾气会变差。”

    “撒酒疯?”

    “不,神志很清醒,但脾气很暴躁,就像是换了一个人。”

    很难想象这个温和的小白兔暴躁起来会是个什么样子,以蓝衫强大的脑补能力,竟然也补不出来。她越来越好奇了。

    乔风补充道:“总之很可怕,你绝对不想看到。”

    可是我真的好想看到啊……

    不过现在这个场合不合适。蓝衫心想,等回头找个机会把他关在家里,灌醉了好好欣赏,想一想还有点小激动呢……

    新娘换了礼服,同新郎相携出来向宾客问好。因为是自助餐会,相对比较自由,没那么多流程要遵守。伴娘和伴郎们都不知道跑哪里去玩儿了;宾客们也相对分散,有坐在餐桌旁的,有端着酒水立在树荫下的,还有在泳池旁边说笑的。

    蓝衫站在草坪边上,喝着小酒,看着那边的杨小秀。杨小秀身高只有一米七五,新娘穿高跟鞋站在他旁边,比他还高大威猛,他又穿着黑西装,本来就瘦的身材更显瘦了,这会儿很有几分小鸟依人楚楚可怜的味道。

    蓝衫定定地看着他,心想,老娘当初到底瞎成什么德行才会看上这货!

    杨小秀猛然转身,看到蓝衫。发现蓝衫也在看他,他有点激动,又不敢表现出来,于是领着盛宇走向蓝衫。

    与此同时,从另一个方向,走来另一个人。蓝衫看着那人的身影,对乔风说:“目标已出现,目标已出现!”

    目标就是杨小秀的妈妈。

    蓝衫这个人吧,心眼小还好面子。对于曾经鄙视过她的人,如果有机会,她一定想方设法鄙视回去。杨小秀不算什么,重点是曾经羞辱过她的那个女人。

    对蓝衫来说,在她一无所有走在人生低谷之时,有人跑到她屁股后面狠狠踹上一脚,这样的经历是前所未有且刻骨铭心的。

    三路人马五个人,很快在草坪上胜利会师了。

    杨小秀简单做了介绍,没提太多过去,反正大家都心知肚明。

    盛宇有些别扭,她本打算自信满满地以胜利者的姿态面对蓝衫的——作为杨小秀的新婚妻子,她也确实有资格鄙视他的前任。

    但是看到站在蓝衫身边的乔风时,盛宇的底气一下就泄光了。

    两个男人,一个高一个矮;一个身材匀称挺拔,一个身材细瘦;一个面目俊美,一个长得也不错但是被人家对比成了路人……

    如此,猪也能看出哪个好哪个孬。

    大家表面上客客气气的,乔风还跟杨小秀握了手。

    不过杨小秀的目光总是若有若无地掠过蓝衫的脸,莫名地,乔风看着有些碍眼,他微微拧了一下眉头。

    四个人各怀心思时,杨母突然说话了:“蓝衫,好几年没见了吧?”

    蓝衫皮笑肉不笑:“是啊。”说着看了一眼乔风:鄙视她!给我狠狠地鄙视她!

    杨母又问了:“你还在卖车呢?”

    “是啊……”蓝衫咬着牙回答,然后又给乔风使眼色,然而乔风却一直盯着杨小秀看……看他干吗呀!

    盛宇听到“卖车”两个字,微微笑了一下。一切尽在不言中。

    好像又被鄙视了!蓝衫有时候很不能理解,为什么在某些人眼里,卖车的就不如坐办公室的高级?她一个月靠卖车能挣到两万多,有多少白领的月薪能拿到这个数?凭什么瞧不起人呀!

    杨母也轻笑,又说道:“多累呀!名声也不好,钱也不好挣吧?你一个姑娘,也老大不小了,该给自己攒点嫁妆了。我们家小宇的嫁妆是一辆宝马车,外加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。唉,你说你要卖多少辆车,才能攒下这么多嫁妆呀……”

    蓝衫听得脸都绿了。她知道她不该跟这种人计较,可她就是不爽!

    盛宇有些得意。虽然她婆婆到处炫耀儿媳妇的嫁妆这件事本身够极品的,但是看到自己老公的漂亮前女友吃瘪,盛宇当然会心情愉悦。

    杨小秀说道:“妈,说这些做什么!”

    杨母笑道:“当然是提醒你小宇对你有多好。一车一房加起来值四百多万了,你——”

    突然,一个温润的声音打断她:“四百万?”

    杨母发现刚才一直静立不动的乔风正在打量她,刚才那句话就是他问出来的。

    “是啊。”她点了点头,很得意。长得帅有什么用,能像他们家小秀一样吸引来四百多万的陪嫁?

    乔风唏嘘不已,侧脸对蓝衫说道:“看吧,这就是穷人的爱情,真让人感动。”

    声音刻意压低,但还是被其他人听到了。

    蓝衫还没反应呢,这一句话把另外一家三人说愣了。四百多万的嫁妆……怎么着也跟穷沾不上边吧?

    乔风尴尬地咳了一声,对杨母说道:“抱歉,我并无恶意。我是真的被令郎和令媳的爱情感动了。你们有宝马就能开心,我给她……”说着看了一眼蓝衫,目光哀怨,“我给衫衫买兰博基尼她还跟我怄气;你们有一套房子就可以做嫁妆,我拿一个车行求婚还被拒绝,她说我不够浪漫,我——”说到这里,他的声音有些更咽。

    蓝衫森森地震惊了。她发誓她没教过乔风这些,妈蛋这小天才都是从哪里学来的?!

    其他三人也听得目瞪口呆。这个男人举止有度,彬彬有礼,怎么看都不像骗子,难道他说的是真的?

    乔风平复了一下情绪,又说道:“不好意思,我太激动了。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爱她。唉。”

    盛宇狐疑地看着他:“乔先生,请问您在哪里高就?”

    “高就?我不给别人打工。这是我的名片。”乔风说着,掏出一张名片递过去。

    盛宇接名片时,看到了乔风腕上的劳力士。如果这块表不是高仿的,那么此人确实有点本钱。

    但她还是不相信——或者不愿相信。她拿着名片,和老公、婆婆一同看起来。

    名片上写着,此人是文风集团董事、嘉实投资公司董事长、某大学物理系副教授。

    文风集团!嘉实投资公司!

    前一个大名鼎鼎,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,如果真是这个集团的董事,确实可以身价不菲。后一个公司在业界小有名气,最重要的,它是杨小秀工作的公司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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